陽台防水工法

五、陽台防水工法

項  目說  明建議產品
基面要求(1)施工面須平整,無凹洞凸物(必須有洩水坡度)
(2)牆角不可有泥屑或粉塵。
(3)PVC排水管需全部切除。
 
補強部份(1)施工時需將PVC管切除與R.C防水面平整,防水材便可包覆落水頭,如能於有PVC管處應稍低於表面之高度最佳,防水完工後落水頭立即安裝防污包覆。
(2)牆面泛水高度施工30cm以上(地板連接之R.C牆面,不可打砂漿底)。
 
材料用量(1)滲透底塗0.2kg/m2
(2)壓克力防水材塗佈二次,共2.0kg/m2
滲透底塗:
DR-66、RA-600
滲透底塗樹脂

壓克力防水材:
RA-900、DP-02
壓克力複合式防水材
DR-882E、DR-883
單液壓克力防水塗料
施作工序(1)角隅滾圓角以樹脂砂漿補強(樹脂20%+水泥砂漿80%)。
(2)地坪含水率低於30%以下方可施作滲透底塗0.2kg/m2
(3)第一層壓克力防水材1.0kg/m2,乾燥後施作第二層壓克力防水材1.0kg/m2,二塗共2.0kg/m2
檢查方法(1)完工72小時養護,方可試水。
(2)試水之時數超過72小時即可。
備  註(1)完工後,需有保護措施,以保持防水膜之完整。
(2)如經施工完成試水後無漏水現象,但防水面有遭損壞,必須確實修復補強。
※如有落地門之陽台,其地板門框之嵌縫需堅實平順,防水可形成口型狀不會滲水入室內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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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落地門的砂漿嵌縫處堅實,防水施工高度確實密接門框,務必確實防止陽台水被吸入室内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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